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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5:53:13 股吧网页版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时 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地 点:公司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室
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吴福胜先生
※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听取并审议《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听取并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五、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年度薪酬实施办法》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七、听取并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曹崇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八、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律
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九、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十、接收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十一、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
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五项议案。其中:①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②其余四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③议案五《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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