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5 年 3 月 1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改,
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党委的职责权限
第三节 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1997]58 号文件《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96475U。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00 万股,于 1997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RESOURCES DOUBLE-CRANE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 1 号邮编 1001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875.750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一百年。
第八条 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
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公司坚持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公司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置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依法建立健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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