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1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与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铸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深圳铸原光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其中,乾照光电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持有合伙企业 18.182%财产份额。
乾照光电本次投资符合其长期投资规划,有助于其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及拓展后续业务合作,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乾照光电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拟投资金额占乾照光电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1%,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乾照光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长期预计将对公司及乾照光电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乾照光电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相关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投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所投资金额取得等额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价格一致,定价公允;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按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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