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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古越龙山
股票代码:600059
收购人名称: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适南路 55 号 10 幢北区 9 楼(住所申报)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绍兴市国资委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绍兴市国资委持有的绍兴国资运营 100%的股权,进而使得收购人通过绍兴国资运营及其控股的黄酒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0%以上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已经取得绍兴市国资委批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变更导致收购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超过 30%,从而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2
目 录......3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16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6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5
收购人声明......36
财务顾问声明......37
法律顾问声明......38
收购报告书附表......40
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古越龙山 指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绍兴国控 指 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包括绍兴富越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绍兴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国资委 指 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绍兴国资运营 指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绍兴黄酒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交通集团 指 绍兴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黄酒集团 指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2025 年 3 月 24 日,绍兴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绍兴国资运营 100%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股权作价出资入股绍兴国控,绍兴国控成为绍兴国资运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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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