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
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
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彰显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超过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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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