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9:14:26 股吧网页版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关于202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 象屿 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 象屿 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2026 年任意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上一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投资种类 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资管
计划、收益凭证、基金、国债逆回购、柜台债券业务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 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 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短期投资理财开展的原则

短期投资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展。

(二)短期投资理财的业务范围

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国债逆回购、柜台债券业务等。

(三)短期投资理财的投资限额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任意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理财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四)年度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6年度公司开展短期投资理财的协议对方为金融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流动性较强、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并能够取得一定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较强、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