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 象屿 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 象屿 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注册完成后拟分期
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七)特殊发行事项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将设置续期选择权,以每 M 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
(即延续 M 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 不超过 5(含 5)。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可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首个重定价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公司是否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含权条款设计、利率
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情况确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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