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可在 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16.33 亿元。在此基础上,综合
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截
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28.41 亿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2.84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 22.47%。2025 年度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因此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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