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7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即从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 亿股(含)-1.5 亿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8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已回购股数 341.88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 0.12%
本比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2,189.1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37 元/股-6.43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回购股票不低于 1 亿股(含),不超过 1.5 亿股(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5 元/股,回购股票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2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41.8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6.43元/股,最低价为6.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8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