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廖益新)
本人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益新,法学硕士,现任公司、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法学院退休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详细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次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
15 15 13 0 0 否 4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在会议
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6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7 0 0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2023年的工作总结和2024年的审计计划,要求审计部要加强与外审的沟通。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财务报表审定过程中重点审计事项进行多次跟踪,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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