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
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精神,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现场会议,与容诚事务所的审
计师以及公司财务、审计部、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沟通交流,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并确认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进程,严格要求容诚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2025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现场会议,会上公司汇报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容诚事务所汇报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对财务报表、审计结论的审阅意见和观点,三方就重点关注核心财务指标、审计问题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 2024 年年报初稿、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等资料,同意将相关文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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