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 亿股(含),不超过 1.5 亿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厦
门象屿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股票回购提供贷款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119,400 万元(按公司回购方案公告的预计回购金额上限 90%确定)
2、贷款期限:三年
3、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股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充分利用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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