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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17:34:32 股吧网页版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1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573,932,22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5.61 元/股

3. 募集资金总额:3,219,759,787.86 元

4. 募集资金净额:3,179,227,996.12 元

预计上市时间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573,932,226
股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象屿集团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结束日起 18 个月内,其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招商局、山东港口、象屿集团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厦象集综〔2022〕42 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向招商局、山东港口及象屿集团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
536,809,815 股 A 股的总体方案。2023 年 8 月 22 日,象屿集团作出《厦门象屿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厦象集综[2023]79 号),因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导致本次发行价格调整,调整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计数量已超过象屿集团前次批复的发行数量上限,经象屿集团重新研究,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向招商局、山东港口及象屿集团发行合计不超过 544,798,612 股 A 股的总体方案,象屿集团以不超过121,975.98 万元参与认购。后续若因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在不超过本次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且不违反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关于象屿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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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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