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4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三)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亿元(35,481.21 万元)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致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一)项目签字合伙人
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6 份,曾于 2017 年至 2018 年为公司提供过审计服
务。
(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东旭,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三)项目质量复核人
张丽雯,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致同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
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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