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
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北京兴华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
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上海、广东、深圳等重要
城市设立了 31 家分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北京兴华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金融业务审计、军工涉
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截至 2024 年末,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 95 名,注册会计师 453 名,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名。
北京兴华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
2024 年度北京兴华为 2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645 万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
人员性质 姓名 执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拟签字项目 刘会林 2002年 2002年 2011年 2022年
合伙人
拟担任项目
质量控制复 刘志坚 1999年 2001年 2001年 2018年
核人
拟签字注册 郭波 2019年 2019年 2021年 2023年
会计师
2、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刘会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刘志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郭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向专业技术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北京兴华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北京兴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北京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北京兴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