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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9:25:59 股吧网页版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双方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严防泄漏内幕信息,杜绝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工作,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独立董事需要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一)依据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在定期报告工作期间,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进行实地考察。履
行定期报告职责要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请当事人签字。

(二)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还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发现公司或者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督促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四)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会根据情况对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发出定期报告工作函件,相关独立董事要高度关注并发表相应意见。

(五)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六)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七)对定期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独立董事需要依规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要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并重点关注九大类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

(九)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至少”都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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