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7:20:05 股吧网页版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12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9,055.64 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的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尚在履行过程中,履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将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的债务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因该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已于 2024 年被法院司法划扣货币资金合计 1.10 亿元。公司已依法就货币资金被划扣事项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债务人未按调解书如期履约,导致全部债务提前到期。据此,公司就调解书项下所有未受偿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已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厦建设”)合计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股权采取了轮候冻结措施。

2024 年 11 月,该笔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 5 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的 27,598,027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
成交价款约为 11,204.95 万元。2025 年 8 月,公司收到由法院退还的多余执行
款 2,149.31 万元。故公司的实际代偿金额约为 9,055.64 万元。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依法向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
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立案。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法院的结案通知书,
公司所负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及执行费均已全部履约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临 2024-013、临 2024-014、临 2024-029、临
2024-060、临 2024-077、临 2024-082、临 2024-084、临 2024-085、临 2025-008、
临 2025-009、临 2025-026、临 2025-032、临 2025-049、临 2025-058、临 2025-061、
临 2025-064、临 2025-086、临 2025-083、临 2025-092、临 2025-093、临 2025-106、
临 2025-119)。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收到其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 0783 民初 13276
号,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寰宇能源确认尚欠原告东望时代代偿款 90,556,373.78 元,并支付
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代偿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现原告东望时代同意被告寰宇能源于2025年9月25日前支付代偿款3,000万元,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代偿款 3,000 万元,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代
偿款 30,556,373.78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若被告寰宇能源按约及时足额履行,则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若被告寰宇能源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则全部债务视为到期,原告东望时代可就未受偿的债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原告东望时代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广厦建设在东阳三建的43%的股权[股权数额 36,120(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