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东望时代(600052)发布公告称,因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未能及时还款,甘肃银行与广厦控股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多笔金融合同纠纷,甘肃银行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案件被告。
公告称,2023年10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为:广厦控股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甘肃银行借款本金5亿元,利息、本金罚息、利息罚息、复利等,合计647,017,972.83元;如广厦控股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则原告甘肃银行有权就被告东望时代出质给甘肃银行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1日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后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了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6,491.40万股股票并划扣了6,491.40万股股票对应的2020年及2022年分红款,上述被划扣的股票处置款及分红款合计约为20,610.14万元,其中20,000万元已划扣至甘肃银行账户,26.74万元为案件执行费用。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对该案件的再审申请。2025年4月,因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次诉讼案件已结案。
公告称,2025年5月16日,公司获悉因上述案件被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浙商银行股票及其红利已解除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票125,639,535股,其中64,914,000股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因甘肃银行案件执行被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浙商银行股票及其红利已解除冻结,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据公开资料显示,东望时代因长期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在广厦控股违约后被迫代偿,并通过法律手段追偿。目前,多个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涉及股权质押、资产拍卖等执行措施。但由于广厦控股的偿债能力存疑,东望时代能否全额收回代偿款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今年4月28日,东望时代公布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去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47亿元,同比上升9.6%;归母净利润亏损3.67亿元,同比下降423.9%;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2.04亿元,同比下降268.9%;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06亿元,同比下降48.1%。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95.47%;归母净利润亏损102.87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136.5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093.5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5.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72.65万元,同比增长1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