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08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2,000 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在绍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 2,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2024 年 4 月,因该担保
事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已对公司银行账户内 2,000 万元货币资金予以司法划扣。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
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
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浙 0783 民初 5825号,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于广厦建设、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均未按照调解书确认的内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公司已就该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合计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的股权因强制执行已被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4、临 2024-069、临 2025-009)。
2024 年 9 月,公司与东阳三建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均由东阳三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因被告东阳三建未履行反担保责任,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
提起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收到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 0783 民初 1321 号,本次诉讼相关当事人达成调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5、临 2025-007、临 2025-054)。
二、案件进展情况
由于东阳三建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内容,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浙 0783 民初 1321 号调解书,向浙
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
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浙 0783 执 3632 号,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东阳三建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25)浙 0783 执 3632 号
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东阳三建款项 20,158,300 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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