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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00:01 股吧网页版
东望时代: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04 号

目 录

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04号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2024 年度的《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基于东望时代公司收购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公司”)43.82%股权业务之交易各方签订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收购方)与王娟娟、许根华、张玉贺及卢军红(作为出售方)之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东望时代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望时代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2024 年度完成收购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 公司”)43.82%的股权。公司编制了《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和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王娟娟、许根华等出售方(清单
见下表)于 2022 年 11 月 10日签署《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收
购方)与王娟娟、许根华、张玉贺及卢军红(作为出售方)之关于浙江正蓝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以 164,348,250.00元的价格受 让原股东持有的正蓝节能公司 43.82%的股份,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交易对价

1 王娟娟 8,093,250.00 26.11% 97,928,325.00

2 许根华 3,776,250.00 12.18% 45,692,625.00

3 张玉贺 870,000.00 2.81% 10,527,000.00

4 卢军红 843,000.00 2.72% 10,200,300.00

合计 13,582,500.00 43.82% 164,348,250.00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收购方)与王娟娟、许根 华、张玉贺及卢军红(作为出售方)之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少数股份收购框架协议》、正蓝节能公司原股东王娟娟、许根华、张玉贺、卢军 红承诺正蓝节能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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