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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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22 号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18008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东望时代公司编制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东望时代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4年 5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东望时代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4 年 5 月修订)》中关于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44,746.32 40,820.5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123.41 1,850.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2.51% 4.53%
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
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房屋租赁属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于正常经营
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17.14 之外的其他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收入
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
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融资租赁新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增的类金融
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160.13 业务所产生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的收入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水控设备、 水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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