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东望时代”)控股股东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持有公司 224,167,118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5%。东科数字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50,651,68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转让价格为不低于 3.83 元/股。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确定受让方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有权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科数字的书面通知,经东科数字
股东决定,东科数字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50,651,68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8)。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科数字出具的《关于拟公开征集转
让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函》,获悉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事项已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并通过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出具同意意见。现将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背景
为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东科数字拟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引入优质投资人作为产业合作方助力上市公司实现进一步产业升级,拓展新质生产力、增强上市公司的业务及市场开拓能力的战略目标。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转让方最近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望时代总股本 844,194,741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科数字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4,167,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55%。
(三)本次转让方拟转让的股份数量、比例及性质
东科数字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东望时代 50,651,68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0%。
(四)股份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东望时代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 3.65 元/股)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东望时代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即 3.5元/股)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经综合考虑,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设定为不低于 3.83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有权机构批复的结果确定。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如果东望时代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转让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拟受让方征集条件如下:
(一)拟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拟受让方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律主体(仅限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2、拟受让方应为单一受让方且须独立受让全部拟转让股份,出让方不接受以联合方式参与竞标;
3、拟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无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4、拟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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