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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2 22:17:32 股吧网页版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6,000 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案件二:4,121.55 万元(包括执行费用,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的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诉讼机构名称:东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委托代理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敏、潘俊挺

被告: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浙 0783 民初 1724 号

涉案金额:6,000 万元

起诉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受理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二)案件二

诉讼机构名称:东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委托代理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敏、潘俊挺

被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浙 0783 民初 1337 号

涉案金额:4,121.55 万元

起诉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

受理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请求

(一)案件一

1、诉讼案件的事实

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关联方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 20,000 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涉及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2024 年 3 月,因该案件的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内 5,000 万元货币资金被司法划转。同年 4 月,公司就货币资金 5,000 万元被划扣事项向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因公司未按期收到代偿款,相关债务人均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公司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未受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临 2024-014;临 2024-029;临 2024-077;临 2024-082;临 2024-085)。

2024 年 9 月,因该案件的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内 6,000 万元货币资金被司
法划转,该笔债务的担保余额减少至 9,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广厦控股、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签订的《质押反担保合同》《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等反担保合同,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及东阳三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此外,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 44.65%股权;广厦建设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 43%的股权、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55.05475%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反担保股权均含孳息、派生权益、其他投资收益等)。上述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为债务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复息等),以及实现债权、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因各被告拒不履行还款责任,故公司就 6,000 万元被划扣事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诉讼案件的请求

(1)判令寰宇能源立即归还东望时代代偿款人民币 60,000,000 元,并支付
资金占用利息(以代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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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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