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担保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9,650 万元人
民币。本次担保生效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35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提供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醒:本次担保对象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 2025 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 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 36,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
有效。详情分别请见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 2025 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3)。
2025年11月20日,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金通租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650万元人民币。
2025年11月20日,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金通租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热电公司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99469891U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 1 号办公楼 605 室
5、法定代表人:李晖
6、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15 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和转让,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金通租赁46%、40%、10%和4%的股权。
10、金通租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55,841 285,457 70,384 21,031 8,344
金通租赁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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