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9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内部审计职能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考《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应以集团战略为引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促发展、增效益、控风险为目标。
第四条 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各级分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予以保证。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分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管理层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并向其报告工作。
公司党委全面领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
董事会主要负责批准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等事项。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直接报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资源,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审计结果的落实等事项,并承担本单位内控有效性、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的主体责任。
公司管理层任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须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诚信、正直、客观、公正、廉洁。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培训加以保持和提高。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专业人才管理体系,畅通审计专业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经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管理层批准后由各级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要求,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生产经营、效益情况、投资活动等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所属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审计;
(八)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九)有关规定和公司党委、董事会、管理层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在不得负责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和执行的前提下,履行相关咨询服务职责。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确定风险领域、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实行审计全覆盖。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召开的重大经营投资、生产经营分析、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三)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会议纪要(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资料、信息系统相关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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