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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22:18:36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四川
发表于 2026-02-09 19:11:50
来源:证券时报

  2月9日,重庆发布稳楼市新政,从优化住房供给、降低购房成本、鼓励“卖旧买新”、盘活存量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

  其中,在需求端从给予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及商业贷款支持力度、税收优惠等方面降低购房和换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另据报道,江苏省政府近日召开房地产从业人员座谈会,研究稳定提振房地产市场政策举措。江苏省省长刘小涛表示,要动态完善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服务保障,进一步稳信心、稳市场、稳预期,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重庆发布22条稳楼市新政

  2月9日,重庆市住建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从优化住房供给、降低购房成本、鼓励“卖旧买新”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

  在需求端,新政从给予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及商业贷款支持力度、税收优惠等方面降低购房和换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补贴方面,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

  同时,实施首次购房和人才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的居民首次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0.5%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

  另外,鼓励给予住房“卖旧买新”补贴。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出售市内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

  对在同一区县1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新购一套大户型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居民,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1.5%的购房补贴。其中:面积上,出售的两套小户型住房面积须均小于新购的大户型住房面积;区域上,出售的住房和新购的住房须在同一辖区内;时间上,售房与购房时间间隔最长不超过1年(以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贷款方面,新政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有住房的,核减1套住房认定套数,但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鼓励居民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对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市内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税收方面,新政落实住房“卖旧买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优惠活动方面,将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购房人通过“渝房通”和线下平台开展住房“卖旧买新”换购服务活动。对购买参加“卖旧买新”活动的商品住房且在一定期限内出售自有住房的购房人,可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新购住房的专属优惠,以及延长认购期及无忧退房等“放心买”服务;指导经纪机构推介“卖旧买新”活动,提供“优先卖”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江苏省拟动态完善房地产支持政策

  据新华日报报道,2月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房地产从业人员座谈会,听取一线从业人员意见建议,研究稳定提振房地产市场政策举措。

  座谈会上,部分房地产项目、中介机构负责人围绕项目开发、新房和二手房销售、市场走势等建言献策,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江苏省省长刘小涛表示,要动态完善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服务保障,进一步稳信心、稳市场、稳预期,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刘小涛强调,要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推进“人才房票”、住房“以旧换新”等举措提质增效,稳妥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坚持“一区域一策、一类群体一策、一地块一策、一楼盘一策”,有效激发和保障不同群体住房需求。实施住宅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和“好物业”培育。多措并举激发住房消费,常态化开展房展促销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发挥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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