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广州保利房
地产开发公司,是由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保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保利科技南方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南方”)于 1992 年 9 月 14 日在广州市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2 年 8 月 22 日,经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616 号文批准,由
保利南方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华美教育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美泰富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集团”)和张克强等 16
位自然人,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3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1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200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 600048,股票简称“保利发展”。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101741884392G。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197,044.34 万股,注册资本
为 1,197,044.34 万元,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 号保利发展广场 53-59
层,总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保利发展广场。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
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境外子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
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的编制未对纳入合并范围的
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
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
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