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系统开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2024年1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上述选聘事项经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遵循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专项或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与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职的评估情况
立信在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特此报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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