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5
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4 月 27 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等业务。
由于保利财务与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实质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潘志华、於骁冬、童云翔、张方斌进行了回避,由 3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 8 层
保利财务主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承销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票据贴现等。保利财务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利财务资产总额 879.11 亿元,净资产 62.84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29 亿元,净利润 6.37 亿元。
三、2024 年度交易情况
近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下,公司与保利财务开展了存款、贷款等业务。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在保利财务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余额分别为 424.03亿元、272.30 亿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内容
1、存款业务
(1)保利财务接受公司存入的一定额度的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其存款,并按公司需求对存入资金进行结算。
(2)根据保利财务提供的挂牌利率,公司选择活期、定期、七天通知存款等产品,保利财务根据不同存款产品的结息规则向公司支付利息。
(3)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件以及不差于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在保利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上年度保利发展合并报表净资产 40%范围内,与保利财务进行存款等结算业务。
2、贷款业务
(1)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件以及不差于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可在500 亿元范围内接受保利财务提供的贷款等资金支持业务。
(2)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件以及不差于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可在260 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范围内以保利财务为受托人办理各种委托贷款业务(含保利集团及保利财务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向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3、其他业务
除上述贷款、存款、委托贷款等业务以外,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件及不差于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可在 100 亿元范围内接受保利财务提供的营业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票承兑和贴现业务、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
(二)利率及费率
1、保利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将不低于独立的中国主要国有
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平均存款利率,且保利财务就存款服务提供的商业条款将不差于独立的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条款。
2、保利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贷款、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利率/费率将不高于独立的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平均利率/费率,且保利财务就贷款服务提供的商业条款将不差于独立的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条款。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保利财务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保利财务存贷款等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查验保利财务的证件资料、审阅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未发现保利财务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保利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并出具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制定了《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成立专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报告、披露及处置等的具体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及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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