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四川省港航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95%股权,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川高公司、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路文旅)发行股份购买四川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建筑)100%股权,向川高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绿化)96.67%股权,同时向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蜀道集团、川高公司和藏高公司就交建集团的业
绩承诺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与蜀道集团、川高公司、高路文旅就高路建筑的业绩承诺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与川高公司就高路绿化的业绩承诺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统称《业绩补偿协议》)。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蜀道集团、川高公司和藏高公司就交建集团的业
绩承诺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与蜀道集团、川高公司、高路文旅就高路建筑的业绩承诺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与川高公司就高路绿化的业绩承诺
情况签署《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四川路桥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标的资产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业绩承诺实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期间
根据公司与蜀道集团、川高公司、藏高公司及高路文旅 4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此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年度。
(二)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业绩承诺期内交建集团、高路建筑、高路绿化每一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以下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交建集团 111,829.44 115,675.16 110,712.03
高路建筑 1,710.18 2,123.52 2,414.68
高路绿化 2,693.43 2,598.73 2,541.25
(三)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由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业绩承诺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同时以经其审计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并减去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而节省的财务费用支出(如有),为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数。
(四)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的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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