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明确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数;
2、对公司党组织章节进行修订,包括明确党组织书记的选举程序、完善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等。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720 号文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720 号文
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黑龙江省工商行 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哈尔滨经济技术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用代码 912301997028500774。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7028500774。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英文名称:AVICOPTERPLC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章程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即为《公司法》中所 董事会秘书。本章程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即为
述的经理、副经理。 《公司法》中所述的经理、副经理。
第八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5 名,为不在 第八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1/2 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过半数(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人。 任召集人。
第九十一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 第九十一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
委员会成员由 3-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 员会成员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少于 1 名。 1 名。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2 名)。
第九十三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 第九十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2 名)。
第九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财 第九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并设副总经理、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 财务总监(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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