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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1:15: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业竞争承诺变更议案时,北广传媒持股18.34%,与中国广电存在股权、控制权多重关联,属法定关联股东,为何未回避表决还投同意票?公告仅列中国广电体系2家回避主体,刻意遗漏北广传媒的依据是什么?此举涉嫌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表决程序存重大缺陷,公司是否认可该违规?将如何纠正、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请明确回应。
歌华有线:
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流程合法合规。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23 1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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