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24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28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8
第二节 董事会...... 32
第三节 独立董事......3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1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5
第二节 内部审计......4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0
第一节 通知......50
第二节 公告......5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5
第十二章 附 则......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出资人、公司、党委成员、纪委成员、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条 公司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政函[1999]120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002336492。
第五条 公司于2000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于 2001 年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Gehua CATV Network Co.,Ltd.
第七条 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4 层 409
邮编:100089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177.7884 万元。
第九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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