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 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 消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 事履行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止,《北京歌华有线电视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此外,公司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第八章 监事会”章节以及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增设职工
董事,新增“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六章 董
事和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章节,还包括部分机构名称调整、部分文字调整等。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
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作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
的作相应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对于出资人、公司、党委成员、纪委成员、董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
件,对于出资人、公司、党委成员、纪委成
员、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京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政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函[1999]120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 (京政函[1999]120 号)”文件批准,以发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7002336492。 码为:911100007002336492。
第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总经理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