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歌华有线管理层及控股股东严重失职的举报函
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是歌华有线(股票代码:600037)的中小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现就该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长期漠视股东权益、严重违背国企责任的恶劣行径,向贵部门提出正式举报,恳请依法立案调查,严惩失职渎职行为!
一、核心问题与事实依据
1. 股价长期破净,市值管理形同虚设,管理层
截至2025年5月28日,歌华有线股价跌至7.01元,市净率仅0.77倍,连续五年低于每股净资产(9.18元),远低于同期上证指数及传媒行业平均水平。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对股价长期低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消极应对央企考核要求: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要求央企通过回购、分红、资产重组等方式修复估值,但歌华有线管理层从未提出任何实质性方案,甚至未在年报中披露破净应对措施,严重违反《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核办法》。
- 资金闲置与低效运营:公司账面长期持有超80亿元现金(2024年财报数据),却未用于回购股份、提升分红或业务拓展,导致净资产收益率(ROE)连续三年为负(-0.20%),彻底背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 放任股价践踏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至今,公司股价跌幅达32%,远超传媒板块均值(-12%),管理层未采取任何稳定措施,坐视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
2. 同业竞争承诺沦为空头支票,控股股东背信弃义
中国广电在2019年入主时承诺“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但截至2025年5月,承诺期限已过,问题仍未解决:
- 新业务直接冲击上市公司:2022年,中国广电成立“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经营范围涵盖歌华有线核心业务(如广播电视节目传送、5G通信服务),形成直接竞争。
- 敷衍拖延的应对态度:面对投资者多次质询,公司仅以“由中国广电逐步消除”搪塞,未公布任何时间表或具体方案,彻底违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replace=10001》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披露要求。
- 利益输送嫌疑:中国广电将优质资产(如全国一网整合资源)优先注入非上市平台,而歌华有线沦为“空壳”,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
3. 治理失序,中小股东权益遭系统性漠视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多次因“未充分提示风险”“披露内容笼统”被上交所监管关注(如2018年战略协议公告事件),管理层对合规性毫无敬畏。
- 分红吝啬:近五年累计分红仅0.46元/股,股息率不足1%,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提升投资者回报”的国企改革要求背道而驰。
- 决策不透明:重大资本运作(如全国一网整合)进展模糊,中小股东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关键信息,决策权形同虚设。
二、严正诉求
1 责令中国广电立即履行承诺:
- 限期(30日内)公布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优先将竞争性资产注入歌华有线或剥离至非上市主体。
- 对中广电移动北京分公司的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立即终止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 问责管理层失职行为:
- 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启动免职调查,追究其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责任。
- 要求公司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建议回购比例不低于10%),以实际举措修复市值。
3 彻查资金违规使用:
- 对80亿元现金闲置问题立案调查,核查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 强制要求提高分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