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前期,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4〕12号)有关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关于明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关于明确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并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保持不变,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每半年支付50%。
(二)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以公司董事身份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监事薪酬。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监事薪酬,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管年度基本收入。基本年薪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本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的 2 倍以内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企业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 0.6 至 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指与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按如下公式确定: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 1.5,该系数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最高不超过 2,具体按照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办法等确定。
(三)任期激励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所属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发放。具体按照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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