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快手科技)
2024 年 5 月起,本人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丰富的互联网行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2024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军,1971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博士,英国鲁顿大学媒介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北京晚报记者,大型活动部副主任,北京体育大学新闻教研室主任,北京网络新闻监管中心主任,北京广播电台新媒体中心主任,首都互联网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阿里巴巴资深专家等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经查阅相关文件,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听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意见,在审议董事会全部议案尤其重大事项时,细致研读相关资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本人坚持“客观、独立、审慎”原则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履行职责,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 2024 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式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张 军 4 4 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现场办公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管理层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状况和内部治理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高度关注社会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积极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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