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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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票代碼:03968)
持續關連交易公告
本公司於2025年12月22日與招商基金簽訂基金業務合作協議,協議期限為三 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根據基金業務合作協議,招商基金集團需要在2026年至2028年支付的基金代理 銷售等服務費用的年度上限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除外)高 於 0.1%但低於5%,因此,按基金業務合作協議進行的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非豁免 持續關連交易,須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的規 定,但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緒言
本公司於2022年12月28日與招商基金訂立的基金業務合作協議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為確保該協議屆滿後本集團仍能向招商基金集團提供持續的基金代理銷售等服務,經董事會批准,本公司於2025年12月22日與招商基金簽訂基金業務合作協議,協議期限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訂約方之間的關係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及招商證券分別持有招商基金55%及45%的股權。招商基金為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招商局輪船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招商局集團直接持有招商局輪船100%股權及間接持有本公司29.97%股權,招商局集團亦間接持有招商證券44.17%股權。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招商證券為本公司關連人士的聯繫人,而招商基金為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本集團與招商基金集團之間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基金業務合作協議
基金業務合作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簽訂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訂約方: (a) 招商基金;及
(b) 本公司
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交易詳情: 本集團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
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基金發售文件及發售章程進行
招商基金集團管理的不同類型投資產品及╱或基金的銷售
代理等業務。本集團成員公司可就招商基金集團各特定投
資產品與招商基金集團訂立個別的實施協議。該等實施協
議的條款將受基金業務合作協議管轄,從而不構成新類別
的關連交易。
定價準則: 招商基金集團應付的基金代理銷售等服務費用將按照監管
機構關於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等相關規定,根據公平基
準磋商及按一般商業條款計算,並按照基金發售文件及╱
或發售章程列明的費用支付。基金代理銷售等服務費率將
由本集團確立標準且不遜於本集團在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
中向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率。
支付條款: 服務費用將以現金轉賬方式於月末支付,或以訂約方議定
的其他方式及按照本集團與招商基金集團不時訂立的實施
協議所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支付。
擬按基金業務合作協議進行的交易將按非獨家基準進行。本公司將進行查詢過程,藉此,本公司將向至少兩家基金提供商尋求報價,並參考與獨立第三方就產品及服務進行的若干其他同期交易,以確定基金業務合作協議的價格及條款是否公平合理及不遜於與該等獨立第三方收取的價格及訂立的條款。
過往交易數額及建議年度上限與釐定基準
2022年12月28日,董事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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