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虞明远
作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虞明远,1962 年 9 月出生,1984 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运输管理专业,工
学学士,2011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
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等荣誉称号,先后主持和参加了 40 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多次主持交通运输部重大专项研究和政策与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家库专家、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交通运输部专家库专家、财政部 PPP 专家库专家、中国公路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 年 9 月至今兼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兼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12 月 26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9 次。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
及董事会,充分运用自身交通领域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薪酬考核、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为公司把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3 3 9 9 5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相应的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相关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对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标准建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以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业绩考核与薪酬兑现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对公司 2023 年度环境、
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ESG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有助于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 6 次,听取审计部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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