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
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
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人。
华兴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6.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年度为 91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万元。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先生,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199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德艺文创、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先生,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德艺文创、福建高速、星网锐捷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小军先生,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生益科技、潮宏基、欧派家居、宇瞳光学、生益电子、联瑞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华兴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华兴事务所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设有相关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华兴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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