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拥有法律等方面的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6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州铁路分局法律室
副主任,福建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现任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自 2022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以负责、积极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在确保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出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会的次数
6 5 1 0 1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2024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024年,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每一位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我认为被提名人均具备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素养和个人品质,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4 月 16 日 审议《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22 日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2024年,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结合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忠实、认真、审慎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保持廉洁自律,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其薪酬领取情况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4 月 16 日 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评价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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