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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52:06 股吧网页版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
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截止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近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43 名。

立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71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8.3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4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丽,1998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金林,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红玉,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执业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无纪律处分,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技术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浙江新能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立信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相关底稿。审计业务复核核对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独立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务部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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