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 二 五 年 五 月 九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三节 独立董事......2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 事......35
第二节 监事会......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 通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6
第十二章 附则...... 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209 号文件批准,由原三一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并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现行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16800612P。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以下简称“A 股”),并于 2003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SANY HEAVY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8 号 6 幢 5 楼
邮政编码:1022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74,390,03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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