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 二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一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三节 独立董事...... 2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 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2
第一节 通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6
第十二章 附则...... 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209 号文件批准,由原三一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并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现行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16800612P。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以下简称“A 股”),并于 2003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SANY HEAVY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8 号 6 幢 5 楼
邮政编码:1022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74,978,03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