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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7 09:36:10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资管违约,被判赔偿近3000万元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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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三年多,备受关注的中信证券资管违约案,有了阶段性的进展。

  12月25日,富安娜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在近日收到了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2930万元,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原告和中信证券各分50%。

  购买的中信证券资管计划违约

  2021年,富安娜斥资1.2亿元购买了中信证券的一款定制资管计划——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富安1号”)。2022年3月19日,这款产品到期后出现逾期兑付。

  据了解,富安1号的主要持仓产品为东方红货币B及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其中,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是杭州当地有名的“烂尾楼”,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又不及预期,导致富安1号投向该地产项目公司的1亿元产生坏账。

  2023年8月31日,富安娜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告上法庭。该案在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

  截至2024年末,富安娜从富安1号产品托管账户上提取1430.23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569.77万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中信证券向富安娜提供了富安1号产品管理报告,在管理报告中,截至2024年末,富安1号产品期末资产净值为7772.61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富安娜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24年末,就富安1号产品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2797.16万元。

  中信证券应赔偿富安娜2930万元

  近日,富安娜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3)粤0304民初48570号。判决书显示:中信证券要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近2930万元。判决生效后,富安1号清算收回的款项,富安娜和中信证券各分50%,支付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30万元为上限;驳回富安娜的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还明确,富安娜之前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559.02万元,且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回款目前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要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

  富安娜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安娜曾澄清传闻

  当时在资管违约事件发生后不久,市场曾存在一些传闻。2022年9月,富安娜对相关传闻进行了澄清。该公司公告表示,近期,公司关注到市场与部分媒体存在“中信证券有可能仅作为通道,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挑选”“这种违约债进不了头部券商的库,主要要看中信证券的风控问题,还是它只是作为通道”等传闻。上述传闻严重失实,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富安娜表示,经核实,为避免给市场及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澄清如下:经核查,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证券,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不存在涉及通道业务的情况。经询问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中信证券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标的没有任何关联,也不存在主动挑选标的资产由中信证券作为通道发行中信证券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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