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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2 15:15:50 股吧网页版
两次调整业务种类?中信证券回应:收购广州证券的后续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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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证监会在官网更新了最新一期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在“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表单中出现了“中信证券”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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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中信证券在10月份进行了两次“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此举引发市场关注。就此南都湾财社记者向中信证券了解此次调整的具体背景,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收购广州证券的后续事项”。

  10月份两次调整业务种类

  回应称“收购广州证券的后续事项”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审批进度公示”查询发现,中信证券在10月份进行过两次“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其中证监会接受材料的日期分别为10月14日,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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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是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公司申请减少业务种类核准(证券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股票期权做市交易,上市证券做市交易,通过子公司减少私募投资基金、另类投资、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其他业务)》。

  第二次是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公司申请减少部分业务种类核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在减少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保荐、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等核心业务。中信证券作为“券商一哥”,此举引发市场的广泛关注。

  就此南都湾财社记者向中信证券了解此次调整的具体背景,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收购广州证券的后续事项”。

  广州证券即现在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湾财社记者从证监会进一步了解到,在此前的6月份,证监会就曾发布关于核准中信证券华南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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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彼时的公告显示,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华南变更业务范围,减少证券保荐业务,将业务范围中的“融资融券”变更为“融资融券(限广东省除深圳市以外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

  业务调整是为避免竞争关系

  中信证券此前收购案已有先例

  中信证券此次对于中信证券华南的业务调整还要追溯到彼时的收购。

  2019年1月,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拟向越秀金控及其全资子公司金控有限发行股份购买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权。其中,向越秀金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向金控有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证券67.235%股权。上述交易在2020年落定。

  但是根据《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因此,中信证券需要妥善解决与广州证券的竞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购广州证券之前,中信证券曾先后于2004年和2006 年对万通证券(现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证券(现金通有限)进行股权收购。

  彼时,为了避免与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有限构成竞争关系,中信证券对母、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进行了划分,并在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相应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这两家子公司定位为在特定区域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中信证券经营除上述特定区域特定业务之外的业务。

  在收购广州证券后,中信证券参照前述模式,根据《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过渡期内调整标的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各自的业务范围,解决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或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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