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08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6-4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修订基于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一、背景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为了
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00 年本公司 H 股 IPO 时,本公司和中
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2027 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范围、金额及豁免披露上限。
鉴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本次重组完成后,航油公司已成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全
资附属公司。因此,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航油集团进行的持续交易将成为本集团与中国石化集团之间持续关联交易的一部分。
考虑到(i)基于本集团与航油集团现有的持续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需求估算,互
供协议项下持续关联交易之现有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预期交易需求;(ii)原油及成品油价格的上涨和波动;及(iii)本集团和中国石化集团原油及成品油互供数量预期增加,需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的互供协议的服务范围及互供协议项下关于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提供产品、服务及中国石化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之 2026 及 2027 年度上限进行修订。
除以上所述外,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持续关联交易公告》”)中所述的互供协议条款、定价政策保持不变。
二、互供协议
1. 签订日期及期限
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2000年6月3日订立了互供协议。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2026年9月7日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八补充协议对互供协议作出修订,互供协议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 本次修订后的服务范围
以下为互供协议涉及的交易:
(1) 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a) 石油、天然气、炼油化工产品及副产品、半成品、煤、钢材、供水、供电
、供气、供暖、计量、质量检验,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和服务;
(b) 向关联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
(2) 中国石化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a) 供应类:新鲜水、化学水、循环水、风、氢气、氮气、电、蒸汽、供暖、
材料设备配件、化工原材料、贵金属、原油、天然气采购(包括海外原油、天然气采购)、炼油产品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b) 储运类:铁路、汽运、水运、管输、装卸、码头、仓储及其他相关或类似
服务;
(c) 辅助生产类:钻井、测井、录井、勘探开发测试、工艺研究、通讯、消防
、警卫、公安、化验、物检、信息、压力容器及管道检测、计量检测、计算机服务、设备研究、机场、可研、设计、建筑、安装、机电仪制造、设备装置电器仪表的检维修、工程监理、环保、道路桥涵护坡维修及养护、防洪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d) 培训及辅助服务类:职工培训、文化体育、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办公及
厂区物业管理、食堂、集体宿舍、通勤、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e) 其他类:代收代缴行政服务费,劳务,资产租赁,保险,保险经纪、委托
贷款及其他中间业务,共享服务(财务、人力资源、商旅及信息技术共享等),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服务。
根据互供协议,本集团及中国石化集团将互相供应原油、天然气及公用工程(即水、电、蒸汽、风等)。该等互供将为双方生产经营带来便利并增加灵活性。具体如下:
(1) 就原油而言,一方面,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境外原油采购需要相关资质,中国石化集团并无此资质,而本公司附属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相关资质,且是中国领先的原油贸易企业,通过向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油,中国石化集团可保证生产经营稳定。另一方面,本集团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每年从境外采购大量原油,其中少部分为中国石化集团海外权益原油。此外,综合考虑运输时间、市场需求、油品的装置适应性等因素,本集团会不时向处于同一地域的中国石化集团的石油商储公司采购原油;
(2) 就天然气而言,一方面,中国石化集团有天然气原料、燃料等需求,本集团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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