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水电”、“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能水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631,094,257股,发行价格为9.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4,999,99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874,277.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125,71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9月22日出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9022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
号 入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RM 水电站项目 583.81 43.25 43.03
2 TB 水电站项目 200.29 15.00 15.00
合计 784.10 58.25 58.0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实施,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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