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正风
本人作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的精神,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专委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正风,196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在职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主任师兼电价管理处处长,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主任,云南电网公司总会计师,云南电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云南电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10 项,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股东、会计师和法律顾问进行了充分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所讨论的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
事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4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议案 42 项,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决策事项,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会前深入研读议案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对事项的全面了解;会中细致审核议案内容,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审阅意见;会后持续跟踪议案的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 5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主持召开会议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11 项,重点对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查审核。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
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出席
会议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3 项,重点对 2023 年度工资总额
清算、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任期(2021 年至 2023 年)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薪酬分配及任期激励收入、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进行审查。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审慎研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再融资 A 股发行、股东三年回报规划、风险持续评估、关联交易、开展类 REITs 项目等 16 项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原则,科学理性,依法合规开展审核审议和表决,独立、客观、充分发表审议决策意见,对决策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备需补充支持文件资料、完善业务程序补充进行专业论证等情形,提出处置意见措施,全部议案在上会前均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调整完善,未提出“弃权、反对”等表决意见。
本人将把加强自身学习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关键途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也对独立董事提出
了更高要求。持续关注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履职行为符合法律规范,能够准确把握独立董事的职责边界和权利范围。6 月,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云南辖区并购重组及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新“国九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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