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2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公司监事会主
席夏爱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结合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5 年度预计
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52 万元人民币,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人民币,合计 28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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